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单证教育硕士)

作者:发布时间:2012-01-03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一、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实际,综合运用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基本观点,联系本职工作,结合所学专业,对基础教育改革、教学及教育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策略或方法。学位论文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可以是基础教育学科或管理工作的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分析或调查研究报告。学位论文必须体现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创新意识。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论文字数一般在2-3万字,并有中外文简短摘要。

二、 学位论文的规格要求

    学位论文应做到立论正确、推理严谨、说明透彻、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图表清晰、数据可靠。论文内容应由以下十部分组成:1、封面(研究生院统一下发封面格式);2、中文摘要(1千字左右,内容包括本论文研究的关键词、目的、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结论,且应突出学位论文中具有创造性成果和创新见解部分);3、英文摘要(同中文摘要对应);4、目录(目录作为论文的提纲,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5、符号说明(论文中若涉及符号均应标明其意义、单位或量纲);6、论文正文(论文正文是主体,一般由标题、正文、图、表格和公式等部分构成);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8、附录;9、致谢;10、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论文或研究成果目录。

三、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要求

    学位论文的指导可采取双导师制,即在校导师和教育实际部门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联合指导。学校培养单位应将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原则上规定一位在校导师最多指导五名教育硕士研究生。

四、 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要求
    教育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案规定修完全部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并于课程将结束前进行论文选题和开题。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结合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改革与管理实践,经过认真调研、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及在导师的具体指导下确定,并根据论文的选题理由、目的意义(特色和创新之处)、研究基础、研究内容、工作方法、实施计划、预期目标、参考文献、写作提纲等要求撰写开题报告书。

学位论文开题必须举行开题报告会,组织3位以上导师、专家对学员的开题进行全面论证,未通过开题报告者不可进入论文工作,必须重新修改开题报告书后再参加下次论文开题报告会。

五、 学位论文的撰写和指导要求

    学位论文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要求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在校接受指导(其中学生与导师面对面交流不少于3次),整个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其中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 学位论文的盲检要求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要求正常申请论文答辩的教育硕士学员在通过课程审核的前提下,参加论文双盲抽检。学员在答辩前2个月将学位论文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盲检,逾期不再受理。研究生院在收到论文后45天内将盲检结果反馈到学校培养单位(45天后没有反馈结果作通过处理),并根据盲检结果分别做出推迟论文答辩、修改后进行论文答辩和按期正常进行论文答辩的决定。

七、 学位论文的答辩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12月进行,由学校培养单位具体组织。
    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至少有一位来自教育实际部门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本人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学校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决定、并公示3个月无异议后,正式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