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单证教育硕士)

作者:发布时间:2012-01-05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学位论文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是学生研究成果的显现载体。为了激励专业学位学员进行深入调研,努力撰写高质量学位论文,全面提高我校专业学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遵循“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重点突出论文应用基础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理念,体现职业性的特点。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结合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工作进行。

二、评选标准
1、论文必须紧密结合学员所读专业学位领域和工作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等价值。
2、论文选题科学、合理,研究的内容属于相关领域中较前沿的问题,能够解决相关领域的现实问题,论文在运用理论的方法上要有创新或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应用前景,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3、论文充分体现运用所学专业学位领域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手段,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技巧,体现创新意识和务实精神。
4、论文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充分科学、数据可靠;分析综合全面,推论严谨,逻辑性强;调研、实验、设计等方法先进可行;结论准确、严密;文字表达精练,引证规范,论文成果经得起检验。

5、论文盲审结果不得出现C及以下评级,论文查重结果不得高于20%,论文评阅良好以上,论文答辩获得答辩委员会的高度评价。

三、评选范围及比例

当年度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均可参加优秀论文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本专业学位类型的10%。评选后排序上报。

四、评选方法

采取自荐、导师推荐以及专业学位小组评选和专家鉴定相结合的方式。

、申报和评选程序
1、由学员自荐或导师推荐提出参评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报所在院(系)。
2、所在学院(或系)进行初审、筛选后提交各专业学位小组提出具体推荐意见,各小组于每年5月底前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word格式的电子版)。
3、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选,并将初选结果在校内公布,征求各方反馈意见。

4、经学校批准后,正式公布本年度获选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六、奖励办法
1、获选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将颁发优秀论文荣誉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交作者所在单位备案,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通过一定的方式(如通报、出版、教学案例、研讨等)对获奖成果进行宣传,并推荐参加全国同类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3、各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奖励办法。

七、涉嫌问题处理
对已获批的校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取消对其作者及导师的表彰并予以公布,根据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该作者的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