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培养和管理流程(单证教育硕士)

作者:发布时间:2012-01-05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培养和管理流程

一、招生(以当年国家文件为准)

公布招生简章(6月中旬)-----考生网上报名(7月上旬)-----考生现场报名(7月中下旬)-----资格审查(9月)-----全国联考(10月下旬)-----考试成绩查询(12月中、下旬) -----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复试-----发录取通知书(次年1月底)-----入学(脱产9月初,半脱产7月初)

二、培养(学习年限2.5-4年,一般要求3年)

课程学习(1年时间或2个暑期修满规定学分)-----边工作边撰写学位论文(1年时间,其中累积时间不少于半年)-----  课程审核(申请答辩前进行,一般在9月)-----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盲检(课程审核通过后进行,约10月中下旬结束)----- 通过盲检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约10月中下旬结束)-----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约11月上旬结束)和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约12月)

三、管理

1、交费(交财务处)  -----报到注册(到所属培养院系)。 

2、请假(一般不得请事假):3天以内可提前向所属培养院系书面提出申请(病假须附有医院证明) ----- 3天以上7天以内可提前向所属培养院系书面提出申请,并由培养院系报教育硕士中心和研究生院批准。

3、延迟入学、休学、复学(都在报到、交费和注册后进行):提前向所属培育院系书面提出申请(延迟入学、休学还须附有关证明)

所属培育院系审批同意后签报教育硕士中心和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以文件形式批复培养院系和本人。

4、退学(都在报到、交费和注册后进行):提前向所属培育院系提出申请(须有说明退学理由的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证明)----- 所属培育院系签报教育硕士中心和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签署意见后报校长批准-----学校以文件形式批复研究生院、教育硕士中心、培养院系和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