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有关要求(2015)

作者:发布时间:2015-10-19

为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学业成绩优良且导师同意。

2、在申请提前答辩时应完成高于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需要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文章,博士研究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四篇文章。上述核心期刊是指CSSCI/SSCI/A&HCI/SCIE检索源期刊。文章署名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华东师范大学。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提前答辩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要求。

二、申请时间

提前进行论文答辩申请应在预定答辩前半年提出,一般在每年的六月底或十二月底之前提出申请。提前的期限原则上为半年。

三、申请材料

在递交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报告的同时,需附以下材料:

1、研究生学习成绩表;

2、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登记表(表中须如实填写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并提交发表论文一份,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和全文;

3、论文开题报告;

4、教育实践或科研实践表(仅限硕士生);

5、社会实践表(仅限文科硕士生);

6、学术活动登记表;

7、已完成的学位论文;

8、思想小结。

四、审批过程

拟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培养处、综合办审核,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批准后,方能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申请者的学位论文答辩。

五、论文盲审

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在获得同意后,应与学位办联系,安排论文盲审事宜。

六、其他

获批准提前进行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如期完成论文答辩以后,方可提出提前毕业的申请。